印尼對兒童玩具強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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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印尼對兒童玩具強制性要求 |
印尼于2013年4月正式發(fā)布了條例24/M-IND/PER/4/2013,規(guī)定在印尼制造或銷售的兒童玩具都必須遵守印尼的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年齡閥值設定為14歲,與歐盟類似。該條例自2013年10月2日起生效。
據(jù)縣檢驗檢疫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該條例詳細列明了玩具種類及涉及的強制性標準,其中強制性標準包含了機械和物理性能、易燃性、特定元素遷移和電性能四個方面,要求相關產品符合SNI ISO 8124和SNI IEC 62115標準中規(guī)定的要求。此外,其強制性要求還新增了禁用偶氮染料、甲醛、鄰苯二甲酸酯等化學要求,對產品的包裝和標識也作了具體的要求。 該條例生效后,制造商需要證明其產品符合相關強制性的要求,并需要取得SPPT-SNI證書。產品的測試,需要在印尼國家認可委員會KAN認可的實驗室完成。此外,制造商或進口商還需在每件商品或包裝上貼附SNI標識。 印尼作為與中國經貿關系較為緊密的東盟伙伴之一,已逐漸成為寧波玩具出口的新興市場。據(jù)統(tǒng)計,2013年1至5月份,寧波輸印尼玩具76批,442.39萬美元,同比分別增長49.02%和86.91%,而我縣輸印尼玩具貨值也達到44.8071萬美元。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yè):要加強對印尼該強制條例的研讀,認清該條例的具體細則要求;要逐項對產品進行質量控制,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原設計盡快整改;要按照要求進行相關測試,還要關注標識的具體要求,提供產品質量符合證明,以避免條例生效后出口遇阻造成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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